20神木01 (175526): 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神木01”债券回售实施公告

视野之家 2023-10-30 clz123 72422
原标题:20神木01 : 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神木01”债券回售实施公告

20神木01 (175526): 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神木01”债券回售实施公告

债券代码:175526.SH 债券简称:20神木 01

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神木01”债券回售实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
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
行登记,将持有的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或“20神木 01”)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神木市国有
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选择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申报;若投资者未做登记申报,
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
担全部责任。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次回售申报可于 2023年 10月 31日至 2023年 11月 6
日当日收市前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75526.SH;
2、债券简称:20神木 01;
3、回售登记期:2023年 10月 31日至 2023年 11月 6日;
4、回售价格:面值 100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
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张,一张为 100元);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不可撤销。如
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
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
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
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3年 10月 31日至 2023
年 11月 6日当日收市前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3年 12月 8日。发行人委托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
理兑付;
9、发行人可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二、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 2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
券回售资金。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发行人: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金控大厦十四层 1405室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912-8339300
传真号码:0912-8338210
邮箱:1693608103@qq.com

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联系人:刘嘉璐、黄丹蕊
联系电话:010-80927132
邮箱:liujialu_th@chinastock.com.cn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