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哈通信(300711):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审阅报告
原标题:广哈通信: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审阅报告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5月、2022年度
备考审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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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审阅报告
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备考合并利润表 3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72
本审阅报告仅供广哈通信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所执行审阅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 2023年5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七、1 | 384,192,637.57 | 466,853,409.88 |
七、2 | 12,393,281.59 | 18,295,521.78 |
七、3 | 294,219,462.19 | 296,970,362.48 |
七、4 | 4,094,965.00 | 3,336,950.00 |
七、5 | 9,013,843.03 | 9,864,990.63 |
七、6 | 9,456,275.79 | 8,360,779.97 |
七、7 | 299,230,679.64 | 280,186,292.26 |
七、8 | 8,825,578.89 | 10,094,484.17 |
七、9 | 11,211,344.70 | 10,454,767.82 |
1,032,638,068.40 | 1,104,417,558.99 | |
七、10 | ||
七、11 | 362,799.75 | 397,831.75 |
七、12 | 48,868,247.49 | 50,322,564.74 |
七、13 | 813,973.97 | 1,563,266.57 |
七、14 | 12,054,870.74 | 12,544,088.36 |
七、15 | ||
七、16 | 2,640,470.30 | 2,640,470.30 |
七、17 | 1,992,001.10 | 2,296,400.50 |
七、18 | 20,670,033.85 | 20,456,706.80 |
七、19 | 29,512,855.81 | 26,484,398.89 |
116,915,253.01 | 116,705,727.91 | |
1,149,553,321.41 | 1,221,123,286.90 |
编制单位: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 2023年5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七、20 | 2,590,729.00 | 5,397,940.00 |
七、21 | 155,905,060.18 | 145,811,634.01 |
七、22 | 105,000.00 | |
七、23 | 231,456,039.87 | 242,381,878.15 |
七、24 | 6,783,397.62 | 26,244,659.10 |
七、25 | 2,141,301.58 | 20,871,961.81 |
七、26 | 66,886,633.51 | 75,249,978.71 |
七、27 | 930,658.86 | 1,763,232.60 |
七、28 | 30,061,435.54 | 34,229,570.09 |
496,755,256.16 | 552,055,854.47 | |
七、30 | ||
七、29 | 128,892.71 | 631,666.29 |
七、31 | 1,660,611.86 | 1,383,583.50 |
七、18 | 158,371.60 | 283,743.54 |
1,947,876.17 | 2,298,993.33 | |
498,703,132.33 | 554,354,847.80 | |
625,029,210.20 | 639,118,569.96 | |
25,820,978.88 | 27,649,869.14 | |
650,850,189.08 | 666,768,439.10 | |
1,149,553,321.41 | 1,221,123,286.90 |
编制单位: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 2023年1-5月 | 2022年度 |
192,502,039.35 | 653,268,260.22 | |
七、32 | 192,502,039.35 | 653,268,260.22 |
190,001,458.31 | 566,768,348.06 | |
七、32 | 125,465,760.07 | 381,353,252.17 |
七、33 | 971,764.22 | 4,242,264.68 |
七、34 | 26,431,123.01 | 76,842,346.45 |
七、35 | 15,862,111.32 | 39,826,389.80 |
七、36 | 25,629,767.32 | 73,182,798.90 |
七、37 | -4,359,067.63 | -8,678,703.94 |
27,160.51 | 126,494.44 | |
4,137,046.88 | 7,333,655.49 | |
七、38 | 488,077.07 | 3,516,522.63 |
七、39 | 147,916.67 | 953,061.56 |
七、40 | 1,475,158.04 | -31,290,053.86 |
七、41 | -5,006,685.16 | -3,557,254.80 |
七、42 | -6,516.50 | 25,830.89 |
-401,468.84 | 56,148,018.58 | |
七、43 | 3,094,695.16 | 2,059,224.37 |
七、44 | 37,097.05 | 158,160.58 |
2,656,129.27 | 58,049,082.37 | |
七、45 | -36,994.47 | -1,007,208.86 |
2,693,123.74 | 59,056,291.23 | |
2,693,123.74 | 59,056,291.23 | |
2,522,014.00 | 54,440,298.23 | |
171,109.74 | 4,615,993.00 | |
2,693,123.74 | 59,056,291.23 | |
2,522,014.00 | 54,440,298.23 | |
171,109.74 | 4,615,993.00 |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广哈通信”)是经广州市对外经济贸 易 委 员 会 穗 外 经 贸 业 [1995]71 号 批 复 由 广 州 有 线 电 厂 、 哈 里 斯 公 司 、HARRISADVANCEDTRCHNOLOGYSDN.BHD.出资组建,成立于1995年4月8日,2000年8月4日根据股东转让协议并经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穗外经贸业[2001]74号批复同意,哈里斯公司和HARRISADVANCEDTRCHNOLOGYSDN.BHD.将所持股权转让给香港越电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490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根据2001年7月31日第三次合同修改协议、第三次修改章程的规定并经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穗外经贸资[2002]28号文批准,申请减少注册资本670万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820万美元,其中:广州有线电厂出资401.8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9%;香港越电实业有限公司出资418.2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1%。
根据2002年12月24日第四次合同修改协议、第四次章程修改协议的规定和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穗外经贸资[2002]658 号文批准,同意香港越电实业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 51%的股权转让给香港鹏胜国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仍为 820 万美元,其中:广州有线电厂出资 401.8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9%;香港鹏胜国际有限公司出资 418.2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1%。并于2003年1月8日变更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企合粤穗总字第00211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穗机电财[2002]223 号文的批复、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中方股东广州有线电厂将持有本公司49%的股权全部被无偿划拨给广州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4月广州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因欠广州机电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务,故以持有本公司27.56%的股权等额抵偿其债务,并将持有本公司剩余的21.44%股权转让给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8日办理了股东变更手续。变更后,广州机电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226.008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7.56%;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75.7916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1.44%;香港鹏胜国际有限公司出资418.2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1%。
根据穗哈董【2004】BM0405号董事会决议,同意广州机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 27.56%的股权以对价人民币 9,211,182.46 元转让给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401.8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49%;香港鹏胜国际有限公司出资 418.2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1%。2005年1月11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股东、董事备案。本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由原来“广州哈里斯通信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广哈通信有限公司”。
根据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穗外经贸资批[2010]643 号《关于合资企业广州广哈通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合同以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香港鹏胜国际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51%股权转让给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变更为内资企业。股权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71,340,000.00 元,其中:广州联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34,956,6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49%;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6,383,4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51%。
根据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穗电气资[2011]43 号、穗电气资[2011]105 号、公司章程修正案,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的“股权交易合同”、广州产权交易所“企业产权交易证明”规定,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49%的股权转让给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受让 39%股权、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10%股权。股权变更后,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64,206,000.00 元、占本公司 90%的股权、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7,134,000.00元,占本公司10%的股权。
根据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穗电气资[2011]172 号《关于广州广哈通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筹)折股方案的批复》、广州广哈通信有限公司分别于2011年10月28日、2011年11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穗哈董GBM[91110]、穗哈董GBM[91111])、2011年11月22日广州广哈通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穗哈股[091104])同意,由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广州广哈通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羊查字第23307号审计报告,以经审计后的2011年9月30日净资产78,768,263.90元,折算为本公司(筹)的股份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超过股本部分28,768,263.90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整体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 50,000,000.00 元,由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出资90%和10%。以上股本已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11)羊验字第23350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440101000146573 号营业执照,并更名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经2014年8月1日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广州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整合广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有公司”)的议案》,同意在原股本5,000万股,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基础上,通过股权增资的方式增资扩股,增加本公司股本47,552,954股,增加注册资本47,552,954.00元。根据本公司2014年8月2日增资扩股协议规定,以评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联信评报字【2014】第 A0089 号评估报告评估的广州广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 10,872.46 万元作为依据,以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广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作价出资,本公司申请增加股本47,552,954股,增加注册资本47,552,954.00元。其中: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广州广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71.99%股权作价人民币 7,827.08 万元认购本公司新增股份34,233,372 股,新增加注册资本 34,233,372.00 元,持有增资扩股后本公司股份 79,233,372股,占股比81.22%;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广州广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28.01%股权作价人民币3,045.38万元认购本公司新增股份13,319,582股,新增加注册资本13,319,582.00元,持有增资扩股后本公司股份 13,319,582 股,占股比 13.65%;原股东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持有的 5,000,000 股,占股比 5.13%。以上增资扩股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验,并于2014年8月15日出具了XYZH/2014GZA1010号验资报告。
2015年5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了《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改制上市方案》,2015年8月27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改制上市工作方案的批复》(穗国资批[2015]105 号)同意,本公司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广交所”)通过公开市场方式实施增资扩股。根据本公司2015年10月16日通过的2015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7,552,954.00元增资至人民币108,095,954.00元,增资部分由战略投资者和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认购。以上增资扩股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验,并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出具了XYZH/2015GZA10103号验资报告。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于2015年10月27日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427858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7年3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83号”的核准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10万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43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4,328,849.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106,150.9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6,1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231,006,150.95 元。以上增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0月26日出具了XYZH/2017GZA10665号验资报告。
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4,195,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37,486.71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28,839,190.00股。
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035,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844,984.03元。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4,607,028股。该议案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6月12日实施完毕。
2021年11月17日《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将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65.27%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1号),广州市国资委将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 53.01%、8.91%和3.35%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1年12月28日。
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一路16号 法人代表:孙业全 注册资本:249,170,606.00元 本公司属通信设备制造业。主要开发、生产、加工通信设备和其它有关产品,销售本公司 产品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 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 交易概述 根据广哈通信与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云资本”)、广州垂天投 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子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重组协议》,广 哈通信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暨通公司”或“标的公司”)60%股权。 截止至2023年5月31日,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电集团”)持有广 哈通信66.33%股份,为广哈通信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中的股权出让方平云资本为无线电集团全 资子公司,平云资本与广哈通信均受无线电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各方股权关系如下: 根据联信(证)评报字[2023]第A046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广东暨通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9,805.00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确定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整体交易价格为9,805.00万元,对应本次交易标的即广东暨通公司6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5,883.00万元。
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广东暨通公司是由广州信息技术研究所和广州信息技术研究所工会委员会出资组建,公司于2002年5月31日成立,取得914400007398939352号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平云路163号之六601室、602室,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帆。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海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安防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光纤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光缆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导航终端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2020年10月10日,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广州信息技术研究所将原出资3,1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其中1,240.00万元转让给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转让金2,723.524万元,股权比例40%; 930.00万元转让给广东子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金2,042.643万元,股权比例30%; 930万元转让给广州垂天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金2,042.643万元,股权比例30%。
2022年11月9日,广东暨通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将注册资本增至5,100.00万元,其中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2,040.00 万元,广东子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530.00万元,广州垂天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530.00万元。
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2年包括母公司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广州广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有公司)和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3家公司。2023年1-5月,备考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证监会公告[2023]35号)的相关规定,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依据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了最近一年一期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相关交易方案,并按照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1)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2)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1-5月合并财务报表和广东暨通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1-5月的财务报表为基础,采用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3)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交易方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4)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假设本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完成广东暨通公司60%的股权收购,本次交易方案完成后的公司架构在2022年1月1日已经存在,且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改变。
(5)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相关税费。
(6)基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使用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只列示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备考合并利润表,而不包括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且仅列报备考合并财务信息,而未列报母公司财务信息。
(7)基于简化考虑,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和“少数股东权益”列报,不再细分“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8)根据联信(证)评报字[2023]第 A0468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3年5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广东暨通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9,805.00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确定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整体交易价格为9,805.00万元,对应本次交易标的即广东暨通公司6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5,883.00万元。由于2023年3月广东暨通公司根据2023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暨通股决【2023】1号)进行了利润分配2,500.00万元,同时原股东同比例对广东暨通公司增资2,000.00万元。因此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2022年1月1日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0年9月,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摘牌自广州信息技术研究所取得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成交价27,235,240.00元,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持续计算至收购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0%份额为24,594,769.70元,形成商誉2,640,470.30元。
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 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次重组属于上市公司同时向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和第三方购买股权达成的企业合并,在同时向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和第三方购买股权形成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中,合并方自关联方购买股权,应当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合并方自第三方购买股权,应当作为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处理。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广东暨通公司的资产、负债以及前述商誉按照账面价值并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与会计期间一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公司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公司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两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公司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公司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6)金融资产减值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应收款项的减值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以应收账款、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信用 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 信用风险特征。 |
应收取的各类保证金、代垫及暂付款项 等其他应收款项。 |
基本确定能收回款项:员工备用金、购 房购车资助、进项增值税、押金等 |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信用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10.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9.(6)金融资产减值”。
11.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9.(6)金融资产减值”。
12. 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根据持有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3.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9.(6)金融资产减值”。
14. 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广哈通信及广有公司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广东暨通公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15.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1)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2)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16. 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
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公司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本的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7. 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指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如下: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20.00 | 5.00 |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2,000.00元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以及租赁设备等。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5 |
运输设备 | 4-5 | 5 |
机器设备 | 5 | 5 |
办公设备 | 3-5 | 5 |
电子设备 | 3-5 | 5 |
Tags: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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