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柳发01 (175324):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柳发01”2023年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视野之家 2023-10-03 clz123 74847
原标题:20柳发01 :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柳发01”2023年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柳发01 (175324):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柳发01”2023年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75324.SH 债券简称:20柳发01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
“20柳发01”2023年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重要提示:
1、根据《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
继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
担全部责任。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20年10月29日至2023
年10月28日)票面利率为6.7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50%,并在存续期的第4年至第5年(2023年10月29日至
2025年10月28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代码:175324.SH
2、回售简称:20柳发01
3、回售登记期: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9日。

4、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
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10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

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
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
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

7、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0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
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3年10月30日。发行人委托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
理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
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三、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
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
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
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
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债券回售资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72号
联系人:姚亮
联系电话:0772-2837195
2、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联系人:吴萌
联系电话:010-8512785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人:曹伊楠
联系电话:021-6860625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