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全面禁用、牙膏产品宣传有新标准,12月新规来了
12月将至
一批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即将施行
涉及食品、社会保险等方面
一起了解
牙膏功效宣传不得误导消费者
《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
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牙膏备案人应当在备案时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牙膏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
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