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688327):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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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从科技: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3187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 1-2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3187号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云从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从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

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4月 17日签发了大华审字

[2024]0011005887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号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规定,就云从科技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云从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云从科技 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云从科 技实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 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 理解云从科技 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 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