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019707): 鹏扬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原标题:鹏扬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 鹏扬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必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和网站(www.pya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鹏扬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简称 | 鹏扬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
基金主代码 | 019707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3年12月4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准予鹏扬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90号) 《鹏扬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鹏扬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23】2190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23年11月6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23年12月4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599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486,495.81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10,853.75 | |
募集份额(单位: 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51,486,495.81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0,853.75 | |
合计 | 51,497,349.56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10,000,00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19.42%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本基金管理人于募集期内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适用费率按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相关公告执行,全部作为发起式基金的发起资金持有份额,自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该份额的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年提前终止的 情况除外)。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20,276,449.02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39.37%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23年12月4日 |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 | 持有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总数 | 发起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承诺持 有期限 |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 10,000,000.00 | 19.42% | 10,000,000.00 | 19.42% | 3年 |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合计 | 10,000,000.00 | 19.42% | 10,000,000.00 | 19.42% | 3年 |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必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和网站(www.pya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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