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601225):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原标题:陕西煤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3-036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一路2号陕煤大厦2310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总经理王世斌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赵福先生和董事张茹敏女士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闫思雨、李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3-036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一路2号陕煤大厦2310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981,216,44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 72.008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总经理王世斌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赵福先生和董事张茹敏女士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6,819,620,059 | 97.6852 | 161,556,086 | 2.3141 | 40,300 | 0.0007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选举李晓光为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 | 6,817,742,690 | 97.6583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修订公司 部分制度的议 案 | 505,594,859 | 75.7796 | 161,556,086 | 24.2143 | 40,300 | 0.0061 |
2.01 | 选举李晓光为 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 | 503,717,490 | 75.4982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闫思雨、李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24 杭州车汇 版权所有 备案号: 浙ICP备2020037907号-24,本站部分内容为转载,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 推进设备更新赋能产业升级
- 中信银行:拟于10月12日发布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具体操作细则
- 从雪域高原到边防海岛 部队官兵举行形式多样的升旗仪式喜迎国庆
- 数说天聚地合2024年半年报:被高增速增长掩盖的内在价值
- 打卡古建古城感受传统文化魅力 “文化+旅游”激活假日经济活力
- 异动快报:山西证券(002500)9月27日14点54分触及涨停板
- 征途
- 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全面开工
- 智造世界 创造美好――2024世界制造业大会观察
- 雷尔伟:9月26日高管纪益根减持股份合计2万股
- 2024北京文化论坛“文化潮流:新兴业态与技术融合”平行论坛举办
- 奥运健儿畅谈“乘风破浪” 浙江庆元激发统战青年拼搏活力
- 广西贵港书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篇章
- 低空“黑科技”助力广西南宁抗洪抢险 无人机成“空中搜救队”
-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签署合作安排
- 4股获买入评级 最新:顾家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