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00122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德清锦烨财、杭州财通)
原标题:永泰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德清锦烨财、杭州财通)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泰运
股票代码:0012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塔山街 901号 1幢 101室(莫干山国家高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142号 108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23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导致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发生变动。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现时的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现时的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共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合伙企业,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均为平巍,具体情况如下: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主动下降其持股比例所致。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年 5月 6日通过公司对外披露权益变动计划,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权益变动计划期间。
除上述已披露的权益变动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32,558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79%)。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主动卖出公司股份。
(一)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年 11月 21日至 2023年 11月 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 39,400股,占总股本的 0.0379%。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其他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4.其他文件。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永泰运证券投资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平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平巍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平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平巍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本页无正文,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平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平巍
年 月 日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泰运
股票代码:0012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塔山街 901号 1幢 101室(莫干山国家高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142号 108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23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导致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发生变动。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永 泰运 | 指 |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指 | 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指 | 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报告书 | 指 |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 | 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521MA2B3F147A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平巍)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7年 11月 13日 |
合伙期限 | 2017年 11月 13日至长期 |
住所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塔山街 901号 1幢 101室(莫干山国家 高新区) |
经营范围 | 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方式 | 【0571-8782****】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2,000 | 20.00 |
2 | 德清辰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8,000 | 80.00 |
合计 | - | 10,000 | 100.00 |
名称 | 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2MA28UYNA2H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平巍)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资本 | 10,666.8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7年 7月 14日 |
合伙期限 | 2017年 7月 14日至长期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142号 108室 |
经营范围 | 服务: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 |
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通讯方式 | 0571-8782****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00 | 9.37 |
2 | 茅惠新 | 有限合伙人 | 9,050.00 | 84.84 |
3 | 湖州同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416.80 | 3.91 |
4 | 湖州尤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1.88 |
合计 | - | 10,666.80 | 100.00 |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共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合伙企业,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均为平巍,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任职情况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
平巍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浙江杭州 | 否 |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主动下降其持股比例所致。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年 5月 6日通过公司对外披露权益变动计划,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权益变动计划期间。
除上述已披露的权益变动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32,558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79%)。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主动卖出公司股份。
(一)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年 11月 21日至 2023年 11月 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 39,400股,占总股本的 0.037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期间 | 变动方式 | 卖出股数 (股) | 价格区间 (元/股) |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
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月 21日— 11月 22日 | 集中竞价交 易 | 39,400 | 35.36-35.69 | 0.0379% |
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2,906,977 | 2.7988% | 2,867,577 | 2.7609% |
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25,581 | 2.2391% | 2,325,581 | 2.2391% |
合计 | 5,232,558 | 5.0379% | 5,193,158 | 4.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232,558 | 5.0379% | 5,193,158 | 4.999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其他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4.其他文件。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永泰运证券投资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平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平巍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平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平巍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浙江宁波 |
股票简称 | 永泰运 | 股票代码 | 001228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 道塔山街901号 1幢101室(莫 干山国家高新区)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142号 108室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1.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2,906,977股 持股比例:2.7988% 2.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2,325,581股 持股比例:2.2391%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1.变动数量:39,400股 2.变动比例:0.0379% 3.变动后持股情况 (1)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2,867,577股 持股比例:2.7609 % (2)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2,325,581股 持股比例:2.2391% |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 时间:2023年 11月 21日-2023年 11月 22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个月内 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少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少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少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益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况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 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平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平巍
年 月 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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