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破题“隐形加班”认定难

娱乐游戏 2024-03-04 clz123 88404

  如何界定“隐形加班”?开会、培训、下班后回复工作微信、利用节假日组织团建等情形算不算加班?“线上加班”是否应支付加班费?日前,最高法、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给出了答复。

  在一起因线上加班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中,北京一中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微信内容、公司考勤时间确定其存在三天休息日到岗的事实,同时综合当事人的加班频率、时长、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等因素,判令企业向员工支付线上加班费。

  北京一中院民六庭副庭长吴博文表示,“隐形加班”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权,认定“隐形加班”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使劳动者有时间和空间提高自身能力;二是有助于恢复劳动者体力,提升工作效率;三是体现法律对社会公平的保护。从司法角度看,无论是传统意义的加班还是“隐形加班”,其认定标准并不存在本质区别,关键是看在非工作时间内,劳动者的劳动力是否仍然处于被用人单位支配或使用的状态。

  “判决的创新之处在于,立足数字时代工作突破场所限制的趋势,承认了时间较为分散、难以实时监督、缺乏量化考勤等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被认定为加班的可能性。”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建峰看来,法院将“明显占用休息时间”“提供实质工作内容”“使用社交媒体工作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等作为认定加班的重点判断因素,既抓住了法律意义上加班的本质,也防止了加班认定的泛化。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