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内部控制不完善,东方国信收深交所监管函
12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或“公司”)的监管函。监管函称,东方国信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深交所监管函截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连平、肖宝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东方国信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个别项目未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部分存货未及时评估是否存在减值,存货减值时点不恰当;个别项目全额计提存货减值依据不充分;个别费用核算科目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中未考虑软件企业增值